一是加强制度保障。研究制定供水水质安全保障规范性文件,对水质安全检验检测、水源保护区划分、保护措施等进行明确规定,供水水质安全保障责任主体按属地原则进行。
二是加大资金保障。县财政预算安排30万元/年专项用于农村供水水质检验检测;当前省级农村饮水安全水质检测中心建设配套经费72万元用于购置流动水质检测车辆、水质检测设备;对村级供水工程消毒设备的购置县财政补贴50%,乡镇财政补贴50%。所有供水工程必须在今年9月底前完成消毒设备的购置、安装、投运,12月底前安装完成安全监控系统,防止人为破坏。
三是加强人员保障。安排农村饮水安全水质检测中心3个全额事业编制,对于水厂运行管理人员,由县人社局、卫生局、安监局组织开展水质安全保障业务培训,关键岗位、关键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来源:中国水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