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去年我省颁布的《关于加快城市供水价格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以及《关于印发<湖南省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城市供水实行分类水价,根据使用性质分为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生活用水和特种用水三类。水价调整应按照国家发改委的意见要求实行阶梯价格,第1、2、3级阶梯水价按应按1:1.5:4的比例安排,严格按照“第一阶梯水量每人月3.6立方米、第二阶梯水量5.5立方米”的指标核定阶梯用水量,其中,四口之内的家庭每户月第一阶梯水量一律不得突破15立方米,第二阶梯水量不得突破25立方米。
“目前市自来水公司日供水量夏冬季平均约21万立方米,一般三口之家居民家庭每月用水量在10吨左右。”据市自来水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上一次我市调整主城区自来水供水价格还是在2012年,当时调价后的标准为每立方米居民生活用水1.51元,非居民生活用水2.42元,特种用水6.94元,这种价格标准一直沿用至今。
据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实行阶梯水价,将有利于加大国家水价战略执行力度,推进“两型”湖南建设,优化供水企业外部环境,促进城市供水企业可持续发展。目前自来水价调整准备举行听证会,即日起公开征集16名以上社会各界代表参与。价格听证后,未来发改委还将组织专家对价格进行评审、风险评估,以及组织社会各界代表前往铁山水库供水源头沿途实地考察。 来源:新浪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