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确保群众饮用水安全。依据省环保厅、水利厅印发的《关于开展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水源保护区划定的通知》(皖环发[2014]53号)文件要求,金寨县环保局、水利局联合技术服务单位积极开展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
一是制定划定原则。乡镇饮用水输水管网送到用户(供水人口一般大于1000人)的现用、备用以及在建的饮用水水源地应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必要时增设准保护区。
二是实地勘察,了解饮用水基础资料。技术服务单位多次来金寨实地调查,向有关单位和部门收集相关材料,并对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点设计供水量、服务年限、含水介质类型、设计降深、水位埋深、实际供水量等参数进行梳理,对水源点位置进行了定位,对水源点周围情况勘察并拍照。
三是严格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等文件科学划分。技术服务单位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边界、面积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了初步划分。
目前,金寨县环保局正按计划扎实推进此项工作,确保如期完成全县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任务。来源:六安市人民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