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结合南通市用水实际结构,此次调整基本原则是:适当提高基价,调整分档水量和实施阶梯水价。具体方案为:居民生活用水基本水价由1.32元/立方米调整为1.58元/立方米;居民生活用水污水处理费标准由1.02元/立方米调整为1.2元/立方米。第一阶梯为每户(3人)年用水量180(含)立方米以下,到户价为3.04元/立方米;年用水量180-300(含)立方米为第二阶梯,到户价为3.83元/立方米;300立方米以上为第三阶梯,到户价为6.2元/立方米。
方案同时规定,凡总工会、民政部门认定的城市特困职工家庭和城市低保户,每月免费供水由6立方米增加为7立方米。
当日,24名居民代表、部门行业和单位推荐人参加听证会。会后,听证方将梳理意见建议,综合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市区居民生活用水价格方案,按程序报批后公布实施。
基本水价每立方米或提高0.26元。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