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阶梯水价,户表改造是必不可少的前提。据悉,1998年济南曾经实行过阶梯水价,不过由于当时多数用户仍在使用总表,没有使用一户一表。很多地方一栋楼的居民均摊一个总表的用水量,很难落实阶梯水价。因此阶梯水价实行一段时间后只好取消。
2005年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实施城市自来水户表计量工程的通知》,政府补贴,推广一户一表改造。在户表办的推动下,省城约60万户改造了水表。不过据不完全统计,仍有约7000户未改造水表。
根据省物价局要求,要进一步加大户表改造工作力度,多渠道筹集改造资金,力争用3年时间完成改造工作,为全面建立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创造必要的基础条件。
按照国家规定,未实行户表改造的合表居民用户和执行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的非居民用户,水价标准应按高于第一阶梯价格水平确定。对此,济南市物价局工作人员表示,针对户表改造问题,水价调整方案中也将出台相关的处理方案,具体内容还要等到听证会才能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