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湖北省立法规范二次供水管理问题。日前,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了《湖北省城市供水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此次提请审议的条例草案将二次供水管理单独作为一章,对有效规范管理城市二次供水具有重大意义,在全国尚属首例。
条例草案规定:二次供水设施交给供水企业,实行“统一建设和运行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将二次供水设施与城市供水管网连接,否则将会对违法单位处以最高30万元的罚款。据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该省城市供水服务人口2320万人,用水普及率达96.2%,全省县级以上城市供水管网总长26570公里,供水总能力1517万吨/日。随着高层建筑增加,大量建筑需要采用加压后再提供给用户的二次供水形式,其运行、维护、管理存在缺位或不到位,以至二次污染难以有效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