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兰州讯 (记者 宜秀萍) 记者从省卫计委获悉,今年,中央财政共转移支付公共卫生服务经费1517万元,用于补助我省城市和农村饮用水监测工作,按照国家要求,省卫生计生委已于日前启动了全省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
依据《全国饮用水卫生监测方案》,今年,我省确定城市饮用水监测范围为各市州、县市区行政区域内的城区市政供水、自建供水和二次供水。在兰州设置62个监测点。此外,全省13个地级市分别设置20至40个监测点,86个县和县级市分别设置6个监测点。全省农村饮用水监测范围为各市州、县市区行政区域内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农村集中式供水、农村学校自备供水、农村分散式供水。监测点需覆盖60%以上的乡镇,平均每个乡镇设置2至4个监测点。此外,每个县设置2个学校自备供水的末梢水监测点。
省卫生计生委要求,各地要以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专项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为抓手,全面推进饮用水卫生日常监督监测、饮水安全工程卫生学评价、饮用水水质基线调查、饮用水安全风险评估等各项工作。同时,协调配合环保、水利和城市建设部门,做好水源防护、水质监测和信息互通工作,实现工作重心由监督许可向环境健康危害因素监测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