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办理水表出户收100元“动土费”?
晨报热线85800100消息(记者孟丽)昨天上午10点多,市民夏先生致电晨报热线反映,最近申请办理水表出户,到街道城管盖章时,被收取100元动土费,给的却是罚款发票,这让他不能接受。
复兴北路二坝窝老火柴厂宿舍是老式平房结构住房,52号是夏先生家,之前夏先生在别处居住,这个平房里没住人就没有办理水表出户。
“最近我打算搬到这里住了,为了生活方便,前不久我到自来水公司申请办理水表出户,填好出户单后,自来水公司的工作人员让我到街道城管部门盖个章,然后他们就可以安排施工人员到现场施工了。”
老火柴厂宿舍属于丰财街道办事处,7月21日,夏先生让弟弟代为到街道盖章。夏先生弟弟到街道城管部门后,章是给盖了,但是要收取100元“动土费”。夏先生弟弟不清楚收费规定,交了100元钱,工作人员给了他2张发票,每张面值50元。
夏先生告诉记者,他弟弟后来将出户申请单及100元发票交给他,这让夏先生不能理解。“办个水表出户,还要收‘动土费’?另外给的收费凭证竟然是罚款发票,上面没填写罚款事由,也没填写经办人和日期,就是2张空白罚款发票,我又没有违章行为,罚款发票和我办理水表出户之间有什么联系吗?”
昨天上午11点多,记者联系到丰财街道办事处城管科办公室,一位男性工作人员表示核实清楚情况后再给记者回复。10分钟后,这位工作人员给记者打来电话,据他说,辖区居民办理水表出户时,施工单位经常不能及时回填路面,留下安全隐患,居民反映到城管部门后,最后还得城管部门负责找人给处理。
“收取100元费用,就是要告诉居民,施工结束后,要督促施工人员将路面回填好,不能留下安全隐患;如果及时将路面回填,这100元费用将退还居民;如果施工留下安全隐患,这100元就是找人处理的费用。”
这位工作人员说,当时收费的人员没有向居民解释清楚,导致居民误会。那收费凭证为啥是罚款发票呢?这位工作人员无奈地说,没有这方面的专门票据,手写的又不正规,只好用罚款发票临时代替了。
“这位居民水表出户结束后,路面及时回填,没有遗留问题,请携带好2张发票,联系街道城管部门,100元将全部退还。”这位工作人员最后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