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5年6月起,青岛市居民生活用水到户综合水价执行2.5元/吨标准,时至今日不曾变动。18日,市政协委员、市物价局党组书记、局长盛斌杰接受本报专访时称,今年要建立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制度,引导居民节约用水。阶梯水价分三档,第一级水量按覆盖80%居民家庭的月均用水量确定,一档水费价格变动不会太大。
水费过低不利于节水 去年财政补贴2.8亿元
青岛是严重缺水城市,人均水资源仅为307立方米,因此提高居民节水意识尤为必要。市政协委员、市物价局党组书记、局长盛斌杰介绍,青岛市现行水价是2005年6月制定的,居民生活用水实行单一水价。目前,居民生活用水到户综合水价为2.5元/吨,含污水处理费0.7元/吨,按由高到低顺序排序,在全省17地市中位居第15位,比最高的淄博市低0.725元/吨。“不考虑南水北调以及其他水资源利用,青岛市目前平均销售成本为3.56元/吨,而刨除0.7元/吨的污水处理费,自来水水费仅为1.8元/吨,成本严重倒挂。”盛斌杰说。根据统计,2013年财政对自来水补贴费用达到2.8亿元。
“青岛市居民生活用水自2005年以来一直未作调整,目前的水价无法反映水资源的稀缺,也无法调动百姓节约用水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而且,现在虽然工业、服务业等行业用水执行了超定额累进加价,但因为水价基数低,对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也没有起到积极的作用。”盛斌杰说,青岛市从2008年开始做阶梯水价方案,但一直没有落实。
今年,青岛市物价局已将推行阶梯水价制度列入2014年重点工作安排,按照相关指导意见提出的阶梯水量设置及价格水平,结合青岛市实际情况,研究制定青岛市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制度,使这项制度能够促进青岛市水资源合理配置,促进节约用水和保护水资源。据悉,目前全国70个大中城市中,已经有50多个城市实行了阶梯水价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