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门处理城镇生活污水的污水处理厂竟然也偷着排污、超标排污、集中排污,这是一个极不正常的现象!
国家环境保护部10月12日公布了2013年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违法企业名单,在督查发现的72家违法企业中,有31家企业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定,21家企业不能正常使用污染物处理设施,16家企业超标排放。特别引人关注的是,这份“黑名单”中,本应作为环境保护设施的污水处理厂就有8家,污水处理厂沦为集中排污厂,真让人不可思议!
就在几个月前,陕西省环保厅通报的今年第一季度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专项执法检查结果显示:全省105家污水处理厂超标排污的有57家,占总数的54%,有28家运行负荷率低于设计标准的60%,还有8家由于处理能力有限,生活污水未经处理通过超越管线直接排放。这些数据听起来也“触目惊心”。
谁都知道,污水处理厂的功能是处理污水的,通过对生活污水中的无机物和有机物的复杂混合物进行一定工艺流程的净化处理,使出水水质达到国家标准后排放。污水直接排放或超标排放,必然会严重污染地上地下水源,给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和生态环境带来“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