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商丘市为把十件实事之一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做实做好,着眼四“早”(科学安排早部署、方案编制早行动、招标投标早筹划、工程建设早实施),狠抓五“实”(狠抓组织领导落实、狠抓建设程序落实、狠抓市级配资落实、狠抓施工措施落实、狠抓督促检查落实),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加快施工,第一批工程于12月25日工程全部建成通水,共新建供水工程43处(其中高标准自动化水厂21处,管网延伸工程22处),新打水源井42眼,铺设各类给水管道743.53万米,完成总投资29471万元,使全市52.1181万农村群众和11.37万农村学校师生用上了安全水、放心水。
商丘市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市委、市政府专门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出台了《农村饮水安全保障行政首长负责制实施意见》等文件,把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纳入了目标管理,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制体系。并将此列入了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红旗渠精神杯”竞赛评选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
工程建设中,全面实行项目法人制、工程监理制、招投标制、合同制和工程验收制等“五制”管理,切实做到建设一处、完成一处、发挥效益一处。为确保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质量,商丘市还建立了由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以及群众共同参与的监督检查机制,切实抓好工程建设各个环节的监督管理。
商丘市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市委、市政府专门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出台了《农村饮水安全保障行政首长负责制实施意见》等文件,把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纳入了目标管理,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制体系。并将此列入了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红旗渠精神杯”竞赛评选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
工程建设中,全面实行项目法人制、工程监理制、招投标制、合同制和工程验收制等“五制”管理,切实做到建设一处、完成一处、发挥效益一处。为确保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质量,商丘市还建立了由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以及群众共同参与的监督检查机制,切实抓好工程建设各个环节的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