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镇秀山社区有一家去年刚开业的阿雄食品有限公司,投产即因为废气和污水的排放不达标,影响到当地居民的正常生活而遭到投诉。此后,当地环保站一连四次责令该公司整改,但是最终都不了了之,企业生产依旧,排污依旧。
通过记者的实地查看,我们发现这家生产熟食的厂子,不但不办环评手续便直接投产,任意排放废水废气,而且严重违背《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存在袋面标注生产日期迟于产品实际生产日期等违法现象。也就是说,这家食品厂在遵守法律规章和恪守基本道德方面,都有问题存在。
然而就是这样一家食品生产企业,其违法生产充满了传奇色彩:去年6月5日试生产,次日即因群众举报而被当地环保站责令改正;去年7月15日,去年12月20日,今年2月21日,环保站又接连三次对其违法生产行为进行执法检查,从“不得擅自生产”到“责令停产”,措施和措辞一次比一次严厉。只是,“阿雄食品”始终置若罔闻,非法生产从未间断。
《环境保护法》规定,“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这就是环保领域著名的“三同时”制度,是针对排污企业而专门定下的规矩。从沙市的这家熟食企业的情况来看,试生产第二天就被群众举报,环保部门也一直认定其环评没有过关,这是同“三同时”制度严重背离的,根本就不应该投产,投产以后根本就应该立马关闭,企业造成的环境污染根本就要被严厉地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