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部署,全市所辖各区县环保局已根据各自实际,督促有关企业组织开展全面的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和环境风险评估,对发现的一般环境风险隐患迅速进行整改,对存在重大环境风险隐患的立即制定整改方案,经专家论证后实施。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和省环保厅的要求,辖区企事业单位要制定和完善环境应急预案,并向所在地环保部门备案,8月15日前,省厅确定的重点企业到省厅备案;企业要根据环境风险评估的情况,完善环境风险防控设施,整改生产环节的环境风险,健全安全管理制度,7月31日前,向所在地环保部门报送自查自纠情况的报告,并切实建立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及整改的长效工作机制。目前,动员部署培训阶段和企业自查自纠阶段的工作已完成,已进入区县全面检查和市局督查阶段。
8月6日至9日,市环保局成立由应急办、流域科、行政服务科、监察支队、监测站等科室单位人员组成的检查组对全市14家较大环境风险单位、12处饮用水源地和16个尾矿库进行了全面检查。检查采取听汇报、查资料、座谈质询、实地检查、现场监测等方式,深入每一个企业进行检查,了解了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活动开展情况、环境风险源防控情况以及前期检查通报问题整改情况,指出了存在的环境问题和隐患,并对企业的后续自查自纠活动开展提出了明确的方向。企业负责人对检查组提出的环境应急预案编制评审备案、应急设施的建设、应急器材的储备、应急演练开展、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废气处理设施运行等方面问题进行了解答。
下一步,市环保局将进一步加大对区县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活动推进情况进行检查和督办,深入企业开展现场检查,对企业存在的环境风险问题进行限期整改,整改不力的依法严肃处理。对组织不力、进展缓慢的将给予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