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沽河流域系烟台-青岛的重点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上游为招远市的饮用水水源地,为随时提醒广大市民提高保护水资源意识,招远市对该流域进行确界立碑,在饮用水水源地周围设置了高标准的防护围栏,在放水洞供水口处安装了监控设备,重点保护。在大沽河流域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直接或间接向河道排放工业废水、倾倒油、酸、碱废液或其它有毒有害的物质,严禁堆放有毒废渣、垃圾等一切危害水源的行为。
大沽河流经招远市的流域面积为531平方公里,流域内有招远市城子、勾山2座中型水库和招远市四水场均为招远市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保护目标为III类水质标准。为保证城镇居民饮水安全,在该流域内树立了20余块“饮用水源保护区”标志碑,高标准的花岗岩石碑上雕刻着醒目的“饮用水源保护区”大红字和简明的文字说明,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的有关规定,集成严肃的碑文,以提醒广大人民群众时刻注意保护饮用水源地,为切实加强饮用水源地的保护工作,专门委托山东省水环境监测中心烟台分中心对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水质每月进行一次定点和抽样监测评价,随时掌握大沽河流域的水质状况,一旦发现水质被污染,依据水法规的规定及时向市政府汇报,同时向环境保护部门进行通报。
大沽河流经招远市的流域面积为531平方公里,流域内有招远市城子、勾山2座中型水库和招远市四水场均为招远市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保护目标为III类水质标准。为保证城镇居民饮水安全,在该流域内树立了20余块“饮用水源保护区”标志碑,高标准的花岗岩石碑上雕刻着醒目的“饮用水源保护区”大红字和简明的文字说明,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的有关规定,集成严肃的碑文,以提醒广大人民群众时刻注意保护饮用水源地,为切实加强饮用水源地的保护工作,专门委托山东省水环境监测中心烟台分中心对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水质每月进行一次定点和抽样监测评价,随时掌握大沽河流域的水质状况,一旦发现水质被污染,依据水法规的规定及时向市政府汇报,同时向环境保护部门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