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消息(记者崔逾瑜、通讯员刘明贤、王继传)新年伊始,孝昌县传出喜讯,省水利厅发文授予该县“节水型社会建设示范县”称号。
2004年6月,省水利厅报经水利部批准,确定孝昌县为湖北省唯一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县。在试点期间,孝昌累计投资4.3亿元,先后实施节水型农业重点工程及节水型城镇建设、水生态与水环境保护等重点工程。
试点工作开展以来,该县城镇自来水普及率由此前的60%提高到现在的95%,节水器具普及率由零提高到60%,用水装表率、水功能区划达标率、地下水控制及水质控制率及示范灌区渠系水利用系数均大幅攀升,用水效率和效益明显提高。
去年底,省水利厅经过验收和综合评估,决定授予孝昌县“节水型社会建设示范县”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