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浙江省绍兴市发改委发布公告,称为提高政府制定价格的透明度,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拟于6月下旬举行听证会,对“绍兴市区居民生活用水价格和污水处理费调整方案”进行公开听证。
公告称,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绍兴市供排水行业出现了一些新的价格矛盾和问题,不利于行业健康发展,有必要调整理顺市区供水价格与污水处理费。
此前,上海、天津、沈阳、广州、南京等多个大中城市都已经举行了水价上调的听证会,浙江省内也有部分城市调整了水价。如宁波,采取分步上调水价,第一步由现行每立方米2.2元调整为2.75元(含0.65元污水处理费);第二步由每立方米2.75元调整为3.2元(含0.8元污水处理费)。
绍兴市区居民生活用水价格是否要调?怎么调整?“目前,有关调价的具体方案尚未确定。”绍兴市发改委有关人士称。而绍兴市水务集团有关人士也表示,暂时还没有拟定初步方案,他们想通过此次听证会来收集社会各界对水价调整的建议,合理调整居民用水价格。
据悉,绍兴现行水价标准从2006年7月1日起实行,其中居民生活用水价格从2004年起就未调整过。“一户一表”的城市居民,每户每月水量基数和水价分别为:第一级20立方米及以下水价为每立方米2.1元(含0.5元污水处理费);第二级21~30立方米,水价为每立方米2.9元(含0.5元污水处理费);第三级31立方米以上水价为每立方米3.7元(含0.5元污水处理费)。执行范围为:居民、儿童福利院、敬老院、幼儿园(包括托儿所)、小学、中等教育(指小学毕业到大学专科教育以前阶段的教育)学校,以及高校学生公寓、宿舍、食堂、浴室等用水。